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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適用範圍、語言與優先順序

本一般條款與條件由 Maarten Segers 發布。其以獨資經營者身份使用 Double S Operations 名稱開展業務,地址為比利時 Vande Vennestraat 24, 8550 Zwevegem,企業編號為 0670.956.522,增值稅號為 BE 0670.956.522(以下稱“服務提供者”)。本條款適用於所有報價、服務委託、協議和發票,且僅適用於在其職業活動中行事的客戶(以下稱“客戶”)。本條款在服務委託訂立前或訂立時已向客戶提供並獲客戶接受的情況下,構成該服務委託的一部分。

發生衝突時,就相關事項按以下順序確定優先效力:單獨簽署的協議;特定的資料處理協議、服務水準協議或其他特別附件;已接受的報價或委託確認;針對已修改部分的後續書面修改協議;本一般條款與條件;最後為技術文檔。客戶的一般條款或採購條件僅在服務提供者明確書面接受時適用。荷蘭語文本是唯一具有約束力的版本;譯文僅供閱讀參考。

02

報價與協議

除非另有說明,報價有效期為三十個曆日。通過書面接受、採購訂單或應客戶明確要求開始提供服務,協議即告成立。“書面”也包括電子郵件和有效的電子簽名。任何偏離約定的安排僅在雙方書面確認時有效。

客戶指定一名或多名獲授權的聯繫人,並保證其有權作出必要決定和批准。服務提供者可合理依賴這些聯繫人的指示。網站上的說明、示例、初步估算和口頭討論僅供參考,不構成超出已接受服務委託範圍的另行保證。

03

履行與獨立地位

服務提供者按照約定範圍,以應有的謹慎和專業方式履行服務委託。除非另有明確約定,該委託屬於盡合理努力義務,並不保證任何特定的商業、營運、技術或財務結果。除非已書面確認具有約束力的期限,時間安排僅具指示性。

服務提供者作為獨立承包方行事。未經明確書面授權,服務提供者不得在法律上約束客戶、以客戶名義訂立協議,或作出依法或依客戶章程應由客戶作出的決定。

04

客戶的配合與責任

客戶及時提供準確、完整且可用的資訊、材料、存取權限、決定和配合。除非有關不準確之處按合理標準應當顯而易見,服務提供者可依賴這些內容。資料缺失或變更將合理延長期限,並可能在書面協調後產生等待、重新安排或重複工作的額外費用。

客戶仍對其自身的營運和商業決定,以及遵守適用於其的規則、許可和檢查要求承擔責任。其中包括食品安全、過敏原、HACCP 和 FASFC 義務、勞動、稅務和會計規則,以及數位應用程式中的內容合法性、隱私和 Cookie 義務、無障礙要求和法定企業或消費者資訊要求,除非某個特定事項已明確納入服務委託。諮詢建議不能替代律師、會計師、認可的檢驗機構或其他受監管專業人士的審查。

客戶保證其提供的文本、圖片、商標、軟體、資料集、個人資料和指示可被合法使用。對於因非法或未經授權提供的材料,或偏離服務委託的使用方式而直接產生的第三方索賠,客戶應使服務提供者免受損害,但因服務提供者過錯而產生的索賠部分除外。服務提供者及時向客戶通知此類索賠,並允許客戶合理參與抗辯。

05

範圍與變更

報價或委託確認確定服務範圍、交付成果及任何排除事項。變更或額外服務須事先書面約定。在執行額外工作之前,應確認其對報酬、費用和時間安排的影響。除非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已約定範圍的價格保持不變。

新的要求、業務規則變更、額外整合、額外語言或批准後的調整,如未納入約定範圍,不構成缺陷。緊急額外工作僅在收到書面指示後,按事先告知並獲接受的費率執行。

06

交付、審查與驗收

交付成果通過電子郵件、共用環境、程式碼儲存庫、測試環境或正式環境提供後,即視為已交付。客戶應在十個工作日內按照約定範圍審查交付成果,並在該期限內報告任何具體、可重現且重大的偏離。不妨礙正常使用的輕微偏離不妨礙驗收。

如未作出上述報告,或客戶已將交付成果投入正式使用,則對於合理檢查時應當明顯發現的缺陷,交付成果視為已獲驗收。這不影響對先前無法合理發現的隱蔽缺陷所享有的權利。對於及時報告的不足,應首先給予服務提供者在合理期限內補救的機會。超出範圍的新要求或變更按額外工作處理。

07

維護、支持與兼容性

託管、監控、維護、支持、安全更新、內容更新、培訓、響應時間,以及對新瀏覽器、設備、操作系統、API 或法律的適配,僅在報價或單獨服務協議明確規定時包含在內。如無此類安排,服務委託在約定交付以及根據第6條完成必要修正後結束。

服務水準僅在書面約定時適用。如相關服務協議有此規定,計劃內維護時段和第三方服務中斷不構成對可用性水準的違反。

08

報酬、預付款與費用

除非另有說明,金額不含增值稅。約定的收費結構可包括小時費率、日費率、固定專案費、預付款、里程碑發票或定期費用。在收到約定的預付款之前,服務提供者無義務開始相應階段。

差旅費、採購和第三方費用僅在報價已包含或事先書面約定時收取。未來服務的費率僅可經書面協議變更;已經接受的固定專案階段保持不變。

09

開票與付款

發票在約定時間開具;如無約定,則每月就已提供的服務開票。發票應在開票日期起三十個曆日內支付。法律要求時,使用結構化電子發票。客戶及時提供準確的開票、增值稅和 Peppol 資訊,不得僅因發票採用法律要求的格式而拒絕接受。

爭議應盡快書面提出並說明理由,最好在收到發票後的十個工作日內提出。未在該期限提出爭議,不會取消針對合理檢查時無法發現的錯誤所享有的任何權利。爭議僅暫停支付真正有爭議的金額;無爭議金額仍應在到期日支付。僅可針對無爭議或已最終確定的反請求進行抵銷。

10

逾期付款

如服務提供者已履行其合約和法定義務,而到期應付金額未及時支付,則按照比利時2002年8月2日法,自到期日次日起自動產生商業交易逾期付款的法定利息,無需催告。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客戶還應支付40歐元的法定固定賠償,以及超過該金額的其他合理追償費用。

11

暫停與終止

發生重大違約時,應首先給予違約方合理期限補救,除非補救不可能或明顯徒勞。經書面通知,如到期應付金額仍未支付、缺少必要配合、指示違法或不安全、存在嚴重安全風險,或使用權受到重大侵犯,服務提供者可暫時暫停服務。僅在緊急必要時,暫停方可立即生效,並應盡快告知理由。期限應作合理調整,可證明的額外費用須事先約定。

報價確定委託期限。固定期限委託按約定結束。無固定期限委託可由任何一方書面終止,並遵守已約定的合理通知期限;如無此類約定,則應遵守根據委託的持續時間、範圍和組織安排確定的合理期限。

提前終止時,客戶支付已提供服務的費用、事先批准的費用,以及可證明且不可避免的第三方承諾所產生的費用。預留服務能力的賠償僅在事先明確約定並有合理證明時支付。有關付款、知識產權、保密、資料、責任和爭議的條款,如依其性質應在終止後繼續有效,則繼續適用。

12

退出、資料與交接

終止後並在全部款項付清後,服務提供者提供明確約定的交付成果、為客戶管理的存取憑證,以及客戶提供的資料或可按常用格式導出的資料。原始碼、程式碼儲存庫、開發文件、內部工具和預先存在的材料不包括在內,除非報價明確另有規定。

除非另有約定,客戶應最遲在服務委託結束後六十個曆日內導出其資料。在該期限後,除法定保留義務和正常備份周期外,服務提供者無義務保留資料。超出原始範圍的合理過渡協助,按事先約定的費率提供。在第13條或報價規定的範圍內,已交付版本的使用權在支持或託管結束後繼續存在;託管服務的存取權隨該服務結束而終止。

13

知識產權與使用權

在委託前已經存在或獨立於委託開發的方法、模型、模板、庫、模塊、軟體、原始碼、架構、介面、工具和專有知識的所有權利,仍歸服務提供者或其授權方所有。這也適用於在委託期間形成且不包含保密資訊、個人資料或可識別的客戶專屬交付成果的通用改進和可重複使用組件。服務提供者可重複使用一般性的非保密知識、經驗、方法和慣常做法。

客戶提供的材料、內容和資料仍歸客戶或相關權利人所有。在全部款項付清後,客戶取得為約定商業目的使用報告、計劃和其他諮詢文件的非專屬、不可轉讓權利。客戶可為該目的在內部調整這些文件,但不得將其作為獨立產品出售、授權或利用。

對於所開發的軟體、網站、儀表板、應用程式、自動化及相關材料,所有未明確授予的權利仍歸服務提供者或其授權方所有。在全部款項付清後,客戶取得非專屬且不可轉讓的使用權,用於自身職業活動、報價中說明的目的,以及報價中預期的員工、客戶、受眾或最終使用者。除非報價另有規定,該權利無固定期限,且僅適用於已交付版本。對於託管或代管解決方案,不轉移軟體副本,存取權僅在約定服務期限內有效。維護、更新、新版本和未來兼容性不包含在使用權中。

客戶可按交付狀態使用解決方案,並可通過所提供的功能調整內容或設定。未經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複製、修改或安排修改底層開發成果,不得反編譯、反匯編或逆向工程,不得獲取原始碼存取權限、創建衍生軟體、商業化、出租或再授權,亦不得將其作為獨立解決方案提供給第三方。除非報價明確另有規定,原始碼、程式碼儲存庫和開發文件不予轉移。對於能夠證明由未經授權修改導致的問題,補救、支持和責任義務僅就受影響部分停止適用。

有關必要備份副本、觀察、測試和互操作性的強制性權利仍然適用。第三方組件和開放原始碼軟體仍受其各自授權條款約束;就相關組件而言,該授權條款具有優先效力。更廣泛的使用權或權利轉讓,僅在另行書面約定,並明確說明相關權利、使用方式、期限、地域和報酬時有效。

14

分包商與第三方服務

服務提供者可聘用合格分包商,並在協議規定的範圍內繼續對約定服務承擔責任。服務提供者向分包商施加有關知識產權、保密、安全以及適用時的資料保護的適當義務。

第三方服務、平臺、API、託管、軟體和授權條款還受其各自條款、可用性和技術限制約束。付費服務僅在事先協調後採購,並在合理可行時直接以客戶名義註冊。對於超出服務提供者合理控制範圍的第三方價格、政策或功能變更、帳戶決定、中斷或停止服務,服務提供者不承擔責任,但仍以應有謹慎完成約定的選擇、配置和協調。必要第三方服務不再可用時,雙方就合理替代方案及其對範圍和費用的影響達成約定。如無合理替代方案,任何一方均可終止無法繼續履行的部分。

15

保密與商業秘密

雙方僅為服務委託使用非公開商業資訊,以合理謹慎加以保護,並僅向需要知悉且承擔適當保密義務的人員披露。本義務不適用於能夠證明已公開、此前已合法知悉、從第三方合法取得或獨立開發的資訊。依法必須披露時,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應事先通知。

應請求且在終止後,保密資訊予以返還或刪除,但法定保留義務和按正常周期維護的安全備份除外。保密義務在終止後適用五年;對於商業秘密,則在其保密性質持續期間一直適用。未經事先同意,不得將客戶的名稱、標誌或委託公開用作業績參考。

16

個人資料、安全與備份

雙方各自作為獨立資料控制者,依照適用的資料保護法律處理商業聯繫資訊。服務提供者代表客戶處理個人資料時,雙方應在處理開始之前,按照《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第28條訂立資料處理協議。該協議涵蓋指示、安全、次級處理者、事件、資料傳輸、協助以及返還或刪除等事項,並就此事項具有優先效力。

客戶負責確保有效的法律依據、透明度、資料最小化、資料準確性和指示合法性。服務提供者實施適合約定服務和已知風險的合理技術及組織措施,但不保證絕對安全。在法律或資料處理協議要求的範圍內,雙方應在無不當延誤的情況下報告相關事件。

客戶以應有謹慎管理其使用者、密碼、多因素驗證和已撤銷的存取權限。備份、保留期限、復原測試和災難復原僅在書面約定時包含在內。如無此類約定,客戶仍負責為其能夠合理導出的內容、配置和資料維護最新備份。

17

責任與減輕損失

服務提供者對因可歸責的違約而產生、已獲證明的直接且可預見損失承擔責任。在法律允許且不使核心義務失去實質內容的範圍內,每項委託的累計責任總額以該委託約定的報酬金額(不含增值稅)為限。如委託由明確分開的部分組成,適用金額為與損失相關部分的報酬。雙方可在報價中規定符合該委託性質和風險的其他合理責任限額。

並非違約直接後果的損失,包括利潤、收入、機會、預期節省或聲譽損失、業務中斷或資料丟失,在其依法構成間接損失的範圍內予以排除。客戶採取合理措施預防和減輕損失,並在無不當延誤的情況下報告潛在索賠。遲延報告僅在能夠證明其導致額外損失或使補救成為不可能的範圍內減輕責任。

這些責任限制和抗辯適用於合約及非合約索賠;在比利時《民法典》第6編允許的範圍內,服務提供者的員工、分包商和其他履行輔助人員也可援用。對於責任人的欺詐、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生命或身體完整性受到損害的情況,或法律不允許限制責任的情況,這些限制和抗辯不適用。

18

不可抗力

一方因不可歸責於其的情況而暫時或永久無法履行義務,並考慮該障礙的不可預見性和不可避免性時,構成不可抗力。受影響方應在合理期限內通知,並採取合理措施減輕後果。單純價格上漲、獲利下降或履行變得更加困難,本身不構成不可抗力。

暫時無法履行時,受影響義務和期限在無法履行期間暫停。永久無法履行時,受影響義務消滅。如暫時無法履行持續超過六十個曆日,或繼續履行已不再具有合理目的,任何一方均可書面終止未履行部分,無需支付終止賠償。正確履行的服務和已批准的費用仍應支付。

19

適用法律與最終條款

協議適用比利時法律。雙方首先本著善意尋求友好解決任何爭議。如未能達成解決方案,在遵守強制性管轄規則的前提下,依比利時《司法法典》具有管轄權的法院享有管轄權。

協議、第1條所列優先順序中的文件以及明確納入的附件,構成有關服務委託的完整協議。修改僅在雙方書面接受時有效。未立即行使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

一項條款無效不影響其餘條款。必要時,雙方應約定一項盡可能反映原始目的且不造成明顯失衡的有效條款。在委託訂立前或訂立時提供的版本,繼續適用於該委託。通知發送至報價中指定的電子郵件或郵政地址,或最近以書面方式通知的聯繫資訊。